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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考区关于举办2008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的公告

来源: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日期:2008-7-30
文章简介: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定于2008年10月26日举行2008年度报检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性质

  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报检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

  本次考试合格人员取得《报检员资格证书》,可注册为代理报检单位报检员或自理报检单位报检员。

  二、报考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一)触犯刑律被判刑,刑满释放未满5年者。

  (二)被检验检疫机构吊销报检员证未满3年者。

  (三)以伪造证件、冒名代考或其他作弊行为参加报检员资格考试以及相关考试,经查实,已宣布成绩无效未满3年者。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见附件)规定的内容。

  四、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试题为客观选择性试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将选定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未按规定填涂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时间

  2008年10月26日上午9:30—11:30。

  六、报名方式

  报检员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到报考资格确认地点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一)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

  网址:http://www.bjy.net.cn

  (二)报考资格确认。

  1、报考资格确认时间:9月8日至12日。不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2、报考资格确认地点: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大厅(西安市含光北路10号)

  3、确认报考资格时,报考人员应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2)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证件照3张;

  (3)《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从报名网站或本站下载打印)。

  材料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4、西安考区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报考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按要求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5、报名考试费:100元/人。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6、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http://www.snciq.gov.cn)公布的信息。

  七、准考证的领取

  报考人员通过报考资格确认后,在10月13日-10月17日到报考资格确认地点领取准考证。

  八、考试纪律

  考生必须遵守考试规则,不准冒名代考、弄虚作假、违者以考试舞弊论处,取消其考试资格。

  九、监督举报

  对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可向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国家质检总局举报。

  特此公告。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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